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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B六年之後的延期問題


Posted by 谢律师 on July 11, 2003 at 17:55:28


持H-1B身份或簽証的人士可以在美國居住和工作長達六年時間。六年到期時﹐H-1B必須返回本國。但是﹐符合一定條件的H-1B可以將其H-1B延期到第七年以上。受美國經濟形勢的不利影響﹐很多H-1B人士因多種原因﹐至今還未拿到永久身份﹐但H-1B工作簽証或身份所剩時間已不多了。怎麼辦﹖

根據最新移民法﹐H-1B可以突破六年的時限﹐延期到第七年以上﹐但不是所有的H-1B都可以這樣延期。根據移民法和移民局的指示﹐H-1B第七年的延期必須符合下列條件﹕第一﹐提出延期申請時﹐H-1B人士必須持有有效的H-1B身份或簽証。這意味著延期時不在H-1B身份或轉換成其他身份或簽証的人不能再申請第七年或第七年之後的延期。第二﹐如果移民申請必須以申請勞工紙為前提﹐勞工紙遞交勞工部的時間必須達到365天或以上﹔如果直接提出移民申請﹐移民申請遞交移民局的時間必須超過365天。如果H-1B六年時間到期時﹐勞工紙申請或移民申請還沒有超過365天﹐H-1B不能再延期。持有人必須在到期之前離開美國。踰期居留者﹐不能在美國等待還沒有批准的職業綠卡申請﹐還會嚴重影響將來再進入美國。這項條件同時也意味著現在持有H-1B的人士如果有意通過僱佣關係申請永久居留身份﹐一定要提前提出勞工紙申請或移民申請﹐千萬不要等到第五年時或之後再提出勞工紙或移民申請。

H-1B第六年之後的延期一次只能延期一年。如果H-1B第六年到期時﹐原來的勞工紙沒有被勞工部批准﹐如果僱主在35天之內提出上訴﹐在勞工紙上訴期間(勞工部還沒有什麼最終結果)﹐移民局仍然會批准H-1B的第七年延期﹔如果僱主沒有在35天之內提出上訴﹐H-1B人士之H-1B不能再延期。如果H-1B人士用完了六年H-1B時間﹐有條件還可轉換成H-4身份﹐隨配偶在美國居留等待超過六年以上。但是﹐如果H-1B人士本身符合第七年延期﹐應設法將自己的H-1B申請第七年延期。

上述分析是謝律師為華人社區宣傳介紹法律信息而作﹐並非對個案的法律意見。 如有具體問題﹐請咨詢謝律師。電話﹕(678) 421-9668。地址﹕5430 Jimmy Carter Boulevard, Suite 230, Norcross (Atlanta), Georgia 30093. 電子信箱: jeffxie@uslawnet.com. 網址﹕http://www.xielaw.com.

Drafted July 11,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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