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PERM劳工纸普法系列问题解答(之二)
Posted by 谢律师 on May 12, 2005 at 18:37:34
从2005年3月28日起美国劳工移民的要求和程序发生重大变化。以前申请劳工纸所依据的法律条文已失效,取而代之的是新的劳工纸申请条例,简称PERM。 为便於广大读者了解新的劳工移民要求和程序,本文将继续分别进行普法式的问题解答。 问:各州劳工部在PERM实施后在劳工纸审理方面还有什么作用? 答:在PERM生效后,州劳工部将不再接收新的劳工纸申请,其职能范围限制在决定流行工资(Prevailing Wage Determination)。但是州劳工部的这一职能对劳工纸能否顺利申请非常重要,因为工资不够的职位,不能提交劳工纸申请。 问:什么叫流行工资? 答:简单说就是就业所在地支付给做同一职位有同样工作经验和技能要求的美国工人的通常工资数额。 问:州劳工部作出的流行工资决定在多长时间内有效? 答:一般90天有效,最长不超过1年。 但具体期限由各州劳工部自行确定。这意味着劳工纸申请必须在流行工资决定的有效期之内提交,否则,必须重新申请流行工资。搞不好,先前的招聘广告和招聘工作也受到影响。 问:流行工资有什么新规定? 答:雇主支付给外国劳工的工资不能少于流行工资。必须是百分之百地满足州劳工部指定的流行工资 (PERM之前的劳工纸申请允许百分之五的下浮)。 PERM劳工纸申请条例将该流行工资级别分为四级。按照这个四级工资制,原来不要求工作经验的 工资级别仍然为最低的流行工资,即第一级工资。原来要求有工作经验的工资级别变成第四级工资。第二级工资就是第四级工资(原来要求工作经验的工资级别)减第一级工资(即原来不要求工作经验的流行工资)除以三之后再加上第一级工资,得出第二级工资。第三级工资则是第四级工资减去第一级工资,除以三之后再被第四级工资相减之后的差。 问:州劳工部依据什么标准来决定工资级别? 答:州劳工部主要参照联邦劳工部规定的工资数额来定。但如何确定某个职位该支付四级中哪一级工资,劳工部则要看雇主对职位的学位要求,经验年限要求,和是否有管理职能。职位要求也高,流行工资也高。 问:雇主可以提供自己调查得到的流行工资? 答:是的,但仍然需要州劳工部来判断该工资调查是否能反映出流行工资水平。 问:如果工资不够流行工资标准,怎么办? 答: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应咨询自己的办案律师。 我们的办法有:(1)修改职位要求和条件; (2) 建议雇主同意调工资; (3)提供雇主自己的工资标准; (4)请审核流行工资的劳工官员再审查其决定; 和(5)要求联邦劳工部劳工纸处理中心官员重新审核州劳工部的流行工资决定。 上述介绍非常概括,只是谢律师为华人社区宣传介绍法律信息而作,并非对个案的法律意见,纯属学术探讨,仅供参考。 如有具体问题,请咨询自己的律师。没有律师的,请咨询谢律师。电话:(678) 421-9668。地址:5430 Jimmy Carter Boulevard, Suite 230, Norcross (Atlanta), Georgia 30093. 谢律师的个人电子信箱: jeffxie@uslawnet. com 网址:http://www.xiela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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