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谈“只要你保住工作,我就能为你拿到绿卡!”
Posted by 谢律师 on October 13, 2004 at 18:43:24
读者对我昨天的“再谈”帖子的兴趣促使我继续深入地探讨这个话题。“只要你保住工作,我就能为你拿到绿卡”这句话是我多年处理大学教师移民案件的经验证明过的。但是,这句话本身也有自己的附加条件。只要符合这几个附加条件,绿卡一 定没有问题。这些附加条件如下: 第一,学校必须在全国性的专业刊物上登过广告。只在网上登过广告,而没有其他刊物广告,不能通过一些地区劳工部的审查,交上去的申请多半会被打回,要求重新登广告。如果有这方面的具体问题,请给我送email。 第二,Special Handling的申请材料必须在被录用的十八个月内递交劳工部。这十八个月时间从什么时间开始起算?如果有这方面的需要或兴趣的,请同我email联系。 第三,学校愿意支持移民申请并及时签署我们准备的文件材料。 但是,上面这句话是不是对在学校工作的其他职业的人士如postdoc研究人员适用呢?很难说,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很多学校不愿意为postdoc职位的外籍人士申办绿卡程序,因为他们认为postdoc研究人员不是学校的全时员工。如果学校可以帮忙申请,也要看这些研究人员的具体情况。如果符合杰出研究人员或国家利益豁免的条件的,可以直接申请绿卡。条件略差一些的,可以走劳工纸申请程序。一般来说,通过学校申请的劳工纸要比在私人公司作的劳工纸稳靠一些。因为具体情况很复杂,取决于很多因素,无法在此详述。有需要的读者,可以同我email联系。 有读者问:“谢律师,你敢不敢对在公司里当工程师的人说那句话?”不敢。因为这些人一般都要通过劳工纸申请程序后再申请绿卡。这个过程中存在很多不稳定因素。但是,如果工作稳定而且有雇主的全力支持,我也敢说那句话。信不信由你。 上述介绍是谢律师为华人社区宣传介绍法律信息而作,并非对个案的法律意见。 如有具体问题,请咨询谢律师。电话:(678) 421-9668。地址:5430 Jimmy Carter Boulevard, 说Suite 230, Norcross (Atlanta), Georgia 30093. 电子信箱: jeffxie@uslawnet.com 网址: http://www.xielaw.com Drafted 10/13/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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