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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後研究人員如何創造條件申請國家利益豁免


Posted by 谢律师 on August 09, 2003 at 13:42:05


在我們最近獲得批准的職業移民申請中﹐有幾起國家利益豁免申請很輕鬆地得到移民局的批准﹐值得向廣大博士後研究人員介紹。我想以這件申請為基礎談談博士後研究人員如何創造條件來成功地申請國家利益豁免。

許許多多博士在無數個試驗室進行辛辛苦苦的科學研究。這些專業人才組成推動美國科學技術向前發展的生力軍。為了保留這支科研隊伍﹐美國移民法為他們提供可以永久在美國從事科研的機會。根據美國移民法﹐博士後研究人員可以申請第一優先的“特殊人材”類﹐但因這一種類要求特別高﹐完全符合條件的博士後研究人員仍是少數。博士後還可以申請“傑出研究人員”類﹐但因這一類要求有僱主出具永久的工作證明﹐而博士後研究人員一般是流動性的﹐他們就不能申請“傑出研究人員”種類。博士後研究人員還可以由僱主刊登廣告來招聘美國工人﹐即申請勞工紙的辦法申請綠卡。申請勞工紙費時費力﹐而許多學校和研究所只給有永久職位的研究人員申請勞工紙。從事臨時研究工作的博士后人員因而沒有資格請僱主為自己申請勞工紙。這樣﹐博士後研究人員要申請移民﹐必須走申請“國家利益豁免”的渠道。移民局對國家利益豁免的申請似乎是越來越嚴﹐標準越來越高。即使是這樣﹐獲得批准的國家利益豁免的案子不見減少。關鍵在於如何組織申請材料﹐如何組織移民官想知道的證據材料。

江先生在一所大學裡作博士後研究。他是試驗室裡的骨幹材料科學家﹐連續發表五篇第一作者的專業文章﹐而且這些專業文章集中在同一個很小的研究方向。他的國家利益豁免的申請得到批准。陳博士在另外一所大學試驗室裡從事分子生物研究。他的移民申請也獲得批准。但他的案子得到批准並不是因為他在其領域裡的研究有多大突破。而是因為他總結研究出一套能準確並有效提煉科研樣品的獨特辦法﹐大大地提高了整個實驗室的工作效益。與前面兩位博士不同﹐張博士一頭扎進一門沒有多少人研究的“冷門”研究領域﹐全美國只有一﹐二家實驗室在搞那個方面的研究。他的國家利益豁免的移民申請也獲得批准。因篇幅有限﹐免談其他案件﹐但從這些案例來看﹐博士後研究人員應從下列幾個方面為申請國家利益豁免創造條件。

第一是“穩”﹐即選擇自己感興趣的研究領域並準備在其領域多做一些時間。前面提到的幾位博士後都在自己領域做了一﹐兩年以上。常換不同的研究領域(實驗室)對自己申請國家利益豁免不利。假如王博士在一個實驗室做研究將近一年﹐就跳到另外一個實驗室﹐一方面第一個實驗室的老闆沒有辦法或不能給王博士寫很好的推薦信﹐時間太短。這麼短的時間恐怕難于發表文章。

第二是“專”﹐即要集中自己的專業知識和研究才能在某一特定的研究領域。盡力建立自己在某一特定領域的專家地位。如果王博士在某一領域連續發表六篇專業論文﹐移民官員自然會相信王博士的專家地位是不可替代的。如果王博士的簡歷列有30篇發表的文章﹐但只有二﹐三篇是第一作者﹐他的國家利益豁免申請恐怕不會被
批准。國家利益豁免案子不喜歡萬金油式的研究人員。

第三是“等”﹐即在某些情況下可以適當延長提出申請綠卡的時間。特別是剛剛畢業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剛畢業就馬上提出國家利益豁免的申請﹐審案的移民官一定想知道這些博士後到底有什麼專長和成就而美國的研究人員不能替代。有博士學位的人很多﹐因而取得的成就對其領域做出的特殊貢獻就成為重要的衡量標準。因此﹐剛畢業的博士後能不能儘快提出申請﹐要看本人的具體情況。我有兩位博士後在OPT期間就提出了國家利益豁免申請﹐而且都很順利地得到批准。原因是他們在讀博士的四﹐五年中一直在做那個課題的研究。畢業後留校繼續做那個方面的研究而且做出一定成就。如果他們剛從學校畢業﹐剛剛接觸那個方面的研究﹐恐怕他們的申請不會那麼強硬了。還有一種情況需要“等”﹐就是剛發表幾篇第一作者的文章或有重量級的文章後等待其他研究人員的反應。移民局評判某個人的研究成果是否對其領域有影響的一個重要依據是看文章被引用的次數。如果一篇文章多次被其他文章引用﹐其科學價值和其對本領域的影響就不言而喻了。因為發表一篇文章的週期較長﹐能見到引用文章的週期也會較長。但因為移民官員只承認提交申請時的材料的價值﹐即申請提出之後取得的成就不算“成就”﹐如果申請提出後發表的文章被大量引用﹐就比較吃虧。移民官的邏輯是如果提交申請時沒有這些重要證據﹐就證明提出移民申請的提交不成熟﹐因而不能批准。

第四是“交往”﹐即加強與同事﹐老闆和其他科學家的聯繫。與其他專業一樣﹐科研離不開合作。雖然我在前文提到當第一作者的重要性﹐但發表文章的數量對移民申請也很有幫助。極少數研究是單獨完成的。如果有5個博士後研究人員的實驗室每人每年發表一篇文章﹐而且每篇文章都有每個人的功勞﹐意味著每個博士後一下子可以在自己的簡歷上增加五篇發表的文章。又如﹐和老闆關係不錯﹐不僅老闆本人積極支持你的移民申請﹐幫助寫漂亮的推薦信﹐而且還幫助找推薦人(多半是老闆原來的同學﹐同事或關係戶)。再如﹐博士後在參加專業會議時﹐應充份利用那個機會﹐廣交朋友﹐結識本行業的名家﹐為今後申請移民準備支持者。

上述分析是謝律師為華人社區宣傳介紹法律信息而作﹐並非對個案的法律意見。 如有具體問題﹐請咨詢謝律師。電話﹕(678) 421-9668。地址﹕5430 Jimmy Carter Boulevard, Suite 230, Norcross (Atlanta), Georgia 30093. 電子信箱: jeffxie@uslawnet.com. 網址﹕http://www.xielaw.com.

Drafted August 8,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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